【导语】:肇庆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业务办理的承办部门是哪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医疗保险报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标准是多少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报销条件
1、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和符合享受医疗保险条件的退休人员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
3、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要求的其他资料(病历、原始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办理流程
准备好材料后到报销机构网点(社保所属区县社保局)申请办理即可
报销比例标准
异地就医,需要备案,按要求备案,符合医保报销的,出院即时联网结算。
城乡居民医保市内一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每次分别为:200元、600元、1000元;一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0%。已办理异地居住,急诊备案:按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标准核报。 已办理转诊备案:起付标准为市内同级医院的120%。共付段支付比例比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标准降低10个百分点。
异地自主选择就医:起付标准为市内同级医院的120%。共付段支付比例比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标准降低30个百分点。非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费用不予报销(急诊抢救除外)。
职工医保市内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在职人员]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2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一级医院400元。共付段: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三级医院80%,二级医院85%,一级医院91%;治疗尿毒症或恶性肿瘤、重型β地中海贫血的,报销比例再提高5%。
[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2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一级医院400元。共付段: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3%;治疗尿毒症或恶性肿瘤、重型β地中海贫血的,报销比例再提高5%。市外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已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按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标准核报。已办理转诊备案:起付标准为市内同级医院的120%。共付段支付比例比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标准降低10个百分点。
异地自主选择就医:起付标准为市内同级医院的120%。共付段支付比例比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标准降低30个百分点。非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费用不予报销(急诊抢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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