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服务,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努力增设发热门诊(诊室),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
当前是冬春季呼吸道疾病高发期,发热患者明显增多,为进一步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服务,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努力增设发热门诊(诊室),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同时,为更好满足发热患者就医需求,我市未设置发热诊室的村卫生站(室)、门诊部和个体诊所,在确保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均可接诊包括发热、呼吸道等症状的患者,务求“应看尽看”。
肇庆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名单(发热门诊+发热诊室)
【导语】:为进一步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服务,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努力增设发热门诊(诊室),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
当前是冬春季呼吸道疾病高发期,发热患者明显增多,为进一步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服务,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努力增设发热门诊(诊室),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同时,为更好满足发热患者就医需求,我市未设置发热诊室的村卫生站(室)、门诊部和个体诊所,在确保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均可接诊包括发热、呼吸道等症状的患者,务求“应看尽看”。
肇庆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名单(发热门诊+发热诊室)
肇庆在2022年9月1日发布了最新《肇庆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根据政策,目前职工医保在门诊就医过程中,报销的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60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60%、55%、50%
肇庆在2022年9月1日发布了最新的《肇庆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根据最新的政策,目前职工医保在门诊就医报销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60%、
肇庆下一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如需变更的,应在本年10月至12月办理变更明年普门选点手续。
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65%。
2024年肇庆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普门限额为1947元/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普门限额为230元/年,选点成功之日享受待遇。
肇庆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是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参保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2024年1月1日起,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可选1-3家定点医疗机构(一级、二级、三级)作为普通门诊就医医院(其中要求至少选定1家是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
2024年1月1日起,肇庆参保人选定1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调整为可选定1到3家,其中至少1家须为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
肇庆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需要在指定医疗机构发生除门诊特定病种以外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因此市民需要选择上报医保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可通过“粤医保”APP等网上办理方式进行选择。
肇庆四会市预防接种门诊开展九价HPV疫苗接种服务信息一览表已公布,因疫苗库存动态变化,建议前往接种前先电话咨询接种门诊再预约接种
2024-08-13 17:22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08-13 13:39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4-08-12 14:10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03-07 17:37 来源:本地宝综合
2024-03-07 17:29 来源:本地宝综合
2024-08-06 14:32 来源:本地宝综合
2024-03-07 17:00 来源:本地宝综合
2024-03-07 16:48 来源:肇庆公积金
2024-03-07 16:25 来源:本地宝综合
2024-03-07 11:38 来源:本地宝综合
【导语】:为进一步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服务,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努力增设发热门诊(诊室),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
当前是冬春季呼吸道疾病高发期,发热患者明显增多,为进一步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服务,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努力增设发热门诊(诊室),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同时,为更好满足发热患者就医需求,我市未设置发热诊室的村卫生站(室)、门诊部和个体诊所,在确保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均可接诊包括发热、呼吸道等症状的患者,务求“应看尽看”。
肇庆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名单(发热门诊+发热诊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