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肇庆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可半年提取一次,亦可签约半年一转自动划转协议。
肇庆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办理指引(首次提取)
申请项目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
申请材料
(一)偿还购买商品房贷款本息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供整份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及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及双方送达回证);
④商业住房贷款合同(在我市办理纯公积金贷款的无须提供);
⑤购房合同;
⑥购房发票(首期或总房款发票);
⑦购买外市住房的,在户籍地购房的提供户口簿,在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的提供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的缴存证明。(
二)偿还购买二手房贷款本息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供整份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及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及双方送达回证);
④商业住房贷款合同(在我市办理纯公积金贷款的无须提供);
⑤购房发票(总房款发票);
⑥契税完税证;
⑦购买外市住房的,在户籍地购房的提供户口簿,在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的提供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的缴存证明。
备注:
1、可半年提取一次,亦可签约半年一转自动划转协议。
2、后续提取的提供身份证。(如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还须补充婚姻材料。)
3、属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含市外),须在公积金贷款还贷满半年后申请,纯商业贷款的须还款满1个月后申请。
4、非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提供公积金借(贷)款合同。
5、购买自住住房使用商业贷款,按当期利率计算贷款本息确定提取额度,公积金贷款利息,以贷款合同利率计算,计算额度时须减去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累计金额;提取额度为购房总价与贷款利息之和。
6、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
7、二手自住住房总房价的核定方式:契税完税证有标注总房价的,以契税价为总房价;契税完税证未标注总房价的,以购房发票的计税价或合同价为总房价;以上均未标注的,以发票的票面金额为总房价。
8、职工所购住房属非户籍地或非缴存地的,不予受理提取申请。
申请方式:
缴存职工可任意选择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属的8个管理部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肇庆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网上申请入口,办理条件/材料/注意事项,办理窗口地点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