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18年7月1日起,肇庆市停止对新注册登记的及在用的车辆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在肇庆范围内行驶的本地和异地号牌机动车所有人无需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继续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应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验上线检测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测。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并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公安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黄标车限行查处以黄标车电子数据为准。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申请人需要带上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信息
2、机动车行驶证的复印件,机动车领牌凭证,机动车交易凭证和复印件
3、申请人车主凭《机动车行驶证》进行登记,并填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委托单》,领取《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等检验资料
4、缴纳检测费用150元。 车辆检测完毕,车主领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凭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信息申请即可。
2、检验:
根据行驶证上面的车辆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黄标”或者“绿标”
3、领取:
车主拿着查询结果,凭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机动车领牌凭证、机动车交易凭证及复印件就可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缴纳检测费用150元
办理时限: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