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我要办理 : 身份证办理身份证补办身份证换证临时身份证异地身份证电子身份证

办理条件

办理对象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肇庆市户籍居民

办理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可自愿申领,由监护人携同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广东省·肇庆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和居民身份证相片2张

3、监护人代为申领的应携同申请人前往申领,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治安部门窗口现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办事指南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

3.审查。业务受理后,实施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4.决定。经审查,实施部门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5.制证。对准予许可的,出具决定文书;对不予许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原因。

6.送达。根据申请人意愿,通过在线查询、到窗口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将决定结果送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根据申请人意愿,通过在线查询、到窗口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将决定结果送达申请人。

办理费用:每证20元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

》》》肇庆各区县市的派出所一览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