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两孩)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立的生育政策,广东省肇庆市已于2014年3月27日正式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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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政策已取消!根据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广东省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生育子女应当办理生育登记。

政策原文:https://www.gd.gov.cn/zwgk/wjk/zcfgk/content/post_2532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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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已于2014年3月27日正式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

需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夫妻共已生育一个子女

2.夫妻其中一方要为独生子女

3.夫妻一方或双方要为肇庆市户籍

注:可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下同):

(1)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仅有子女)

(2)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仅有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3)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包括无同父异母、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收养的兄弟姐妹等情况)

单独二胎

单独二胎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者一方要为肇庆市户籍

2.夫妻其中一方要为独生子女

3.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已有一孩

已有一孩夫妻二胎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2.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3.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夫妻

4.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

再婚夫妻

再婚夫妻二胎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含两个),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夫妻

2.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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