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转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等文件规定,肇庆市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
肇庆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免申即享
一、文件依据
根据《转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等文件规定,肇庆市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补助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
三、补助条件
企业于2024年1月1日后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注:1.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四、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注: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五、申领方式
(一)免申即享
一次性扩岗补助原则上“免申即享”,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在省级业务系统对推送的数据进行审核,复核通过后向企业发送短信,企业确认领取并回复短信后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示(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WGSQ#/ ),公示通过后提交社保经办机构划拨。
短信回复注意事项:1.若收到短信,请按格式回复(领取回复:业务编号+Y;不领取回复:业务编号+N,格式参考上图)。2.企业若收到相同业务编号的短信,回复1次即可;若收到不同业务编号的短信,需按照业务编号+Y或业务编号+N的形式逐一回复。3.短信需48小时内按格式回复。4.未及时回复短信或回复异常将影响补助发放。
一次性扩岗补助数据以多批次、分时间的形式下发审核,若您单位已满足条件但暂未收到短信通知,可能是您单位所在批次名单暂未下发,或因企业银行开户信息、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完整导致无法审核及发送短信,请耐心等待后续批次短信,或咨询失业保险缴纳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附后)。
(二) 窗口办理
如企业后续仍未收到短信,也可自行前往失业保险缴纳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现场办理(其中劳务派遣单位通过线下办理)。
企业向失业保险缴纳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附件1);(2)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附件2);(3)营业执照;(4)招用人员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5)劳动合同,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社保经办机构发放补助。
六、联系方式
附件:1.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WmxYswjshUkwBR9GssS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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