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端州户籍的申请人可在现场申请受理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或自行网上申请;非端州户籍的申请人实行网上申请。
一、申请受理时间
1.现场申请受理时间:本年度受理申请1次。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28日。
2.网上申请时间:全年接受申请。
3.现场或网上申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只能提交一次申请。
二、受理对象
端州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其他(含:端州区户籍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享受定恤定补优抚对象、端州区环卫工人、端州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
年满16周岁的端州区户籍孤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独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申请受理方式
端州户籍的申请人可在现场申请受理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或自行网上申请;非端州户籍的申请人实行网上申请。
四、提交资料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完整、如实填写《肇庆市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相关证明材料(离婚证、诉讼离婚生效司法文书、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离婚档案复印件或证明等);再婚的提供上一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和现时婚姻的结婚证;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年薪、奖金所得和生产、投资、经营、承包、承租所得以及劳动报酬及分红所得。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无工作单位,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实行诚信申报。申报金额低于端州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核对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以受理申请之日前连续12个月的总收入为计算时限。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供的收入证明与纳税申报清单数额、社保清单数额不一致的,以相关政府部门的记录作为计算依据。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端州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无需提供。
4.家庭资产申报表。家庭资产申报包括不动产、宅基地、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工商登记等的自我评估价值。
5.家庭成员存在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明。
6.核查家庭信息授权书
根据申请对象的不同,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端州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明;
2.子女读书的,提供在读证明;
3.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工资收入流水;
4.低保的,提供低保证明;
5.特困的,提供特困证明。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1.学历证明;
2.劳动合同;
3.社保证明。
(三)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1.有在端州区就读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在读证明;
2.劳动合同;
3.社保证明。
(四)其他
1.端州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1)申请人与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或肇庆市端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2)社保证明。
2.端州区户籍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享受定恤定补优抚对象
(1)退役军人或其他享受定恤定补优抚证明材料;
(2)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明;(3)子女在读的,提供在读证明;(4)低保的,提供低保证明;
(5)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工资收入流水。
3.端州区环卫工人
(1)有在端州区就读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在读证明;
(2)劳动合同。
现场受理需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核对后退还。《肇庆市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家庭资产申报表》、《收入证明》等表格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电子版可在“公租房” APP 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或登录肇庆市人民政府网住房保障专栏下载。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对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任;由有关单位、个人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材料,其真实性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负责。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申请公租房保障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驳回申请,并按照《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驳回其申请,并按照《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网上申请流程
个人下载“公租房”APP并填报相关申请资料上传附件后保存提交。
1.安卓手机版本:在应用商店搜索“公租房”APP
2.苹果手机版本:在 AppStore 中搜索“公租房”APP
六、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受理:申请人在社区居委会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提交资料。
2.初审并公示:对于线下申请的,在每年规定的受理时间内,街道办事处会同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相关情况在户籍或居住所在社区居委会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经初审不通过或公示异议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通过书面和短信告知申请人核查结果,并说明理由;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在公租房信息系统提交初审意见,并将申请资料报送端州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网上申请的按季度在网上进行公示。
3.核查:端州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核查,对通过核查的申请家庭在公租房信息系统提交核查意见,并将申请资料报送肇庆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核查不通过的,通过书面或短信告知核查结果并说明理由。
4.审核并公示:肇庆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核查合格的申请家庭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办公场所和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取消申请家庭的申请资格,退回端州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书面或短信告知核查结果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进入轮候,肇庆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社区居委会受理或网上申请录入电脑时自动生成的家庭档案流水号和申请家庭人口结构,按照房型配租原则编制轮候顺序号,并在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七、咨询电话:
端州区住房保障办公室:2323820
肇庆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32137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回复【端州公租房】即可获取肇庆端州区公租房申请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方式(网上申请入口+现场申请地点)、申请材料、常见问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