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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现在已经不要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但需要进行生育登记。生育登记属于法定的行政登记,类似于户口登记,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2022年5月1日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实行全口径生育登记制度,并在登记流程、办理材料和办理时限等方面更加优化、更加便民。
政策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生育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gd.gov.cn/zwgk/gongbao/2022/10/content/post_3912927.html
办理条件
1.广东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49周岁以下,含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
2.男方常住户籍在广东省、女方常住户籍在广东省外的已婚育龄夫妻,符合我省生育规定,因特殊情况需在我省生育的,经申请、审批,可由男方户籍地发给女方《计划生育服务证》,凭证在肇庆市生育
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的内容包括户口本的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1)如果是集体户口的,需要带上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自己本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2)如果是军人,没有户口本和身份证,就直接带着军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注意双方结婚证是两个证
4.1张本人免冠一寸近照
注:外省流入人员在广东省生育的, 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持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流程
1.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办理(若女方户籍在广东省外,男方户籍在广东省内,经申请审批,可由男方户籍地人口计生办办理)
2.填写有关申请表后由镇(乡、街道)人口计生办盖章、核发
注:申请人女方若为驻粤部队现役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按规定出具证明向驻地发证机构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地点
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口计生办
若女方户籍在肇庆:肇庆街道办联系方式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一般10个工作日内
费用:不收费